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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强化民行联络员制度

发布时间:2017-09-04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王笑媛)日前,沭阳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建设民行检察联络制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拓宽民行检察工作平台,畅通群众民事申诉渠道,推动民行检察科学发展。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工作之一,然而近年来,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许多基层检察院都存在受案不足甚至严重匮乏的状况,使民行检察工作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规定》指出,民事行政检察联络点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及案件当事人广泛深入宣传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职能、抗诉案件范围以及律师、法律工作者依法代理民行案件申诉的职责和程序,要通过受理民行检察法律咨询,接受当事人委托申请抗诉,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指派律师、法律工作者代理申诉等形式,积极为社会各界和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要建立健全代理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制度及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执业管理和监督等。

  《规定》还对民行检察联络员的工作职责作出了具体规定,在代理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可能流失,涉及农民、农民工已经其他相对弱势群体的权益受到侵害,公共利益受损时,应及时申请检察院监督起诉,支持起诉。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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