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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检察院补植复绿实现“三个效果”

发布时间:2017-09-18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徐茂鹏)近年来,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工作,立足于既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又有效修复与补偿受损生态环境,创新工作机制,为赫章的绿水青山保了驾、护了航。

  赫章县检察院将恢复性司法理念用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中,先后与县法院、林业局等单位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赫章县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生态损失补偿工作机制》,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推行 “补植复绿”和缴纳生态损失补偿款机制,并将犯罪嫌疑人补植复绿情况作为从轻、从宽处罚条件,既惩罚了犯罪,又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达到了办一个案、教育一帮人、恢复一片青山的预期目的。

  据悉,赫章县检察院自推行生态损失补偿工作机制以来,办理侦结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0件28人,向相关单位发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建议380余条,均得到各单位重视和落实。目前,赫章县已建立3个补植复绿基地,收取生态损失补偿款达4万4千余元,补植复绿1600余亩,补植树苗达24万余株,有力护航了赫章的青山绿水,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生态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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