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在守正创新中深化发展 不断增强巡视巡察震慑力穿透力推动力
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丨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买二手房要小心!他就遇上了被法院查封的房子

发布时间:2025-01-09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于2017年签订一份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刘某将一套房屋卖给李某,李某依约将45万元汇入农商银行,还清了涉案房屋银行按揭贷款。

  双方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刘某没有提供有效的房产证、土地证,以致当天没能办理过户手续。后刘某承认房产证、土地证已抵押在第三人担保公司名下。

  经李某再三催促之下,刘某从担保公司取出了房产证、土地证。李某与刘某再一次前往办理过户手续,不料涉案房屋已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保全查封,最终导致房屋无法过户。

  为此,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解除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刘某赔偿李某购买房屋各项损失8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由于被告刘某在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没有提供有效的产权证明,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后又因刘某其他案件纠纷,涉案房屋被法院查封,导致无法正常办理过户手续,而且目前刘某又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上。因此,法院认为合同解除理由成立。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同时,法院判决刘某退还购房款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0万元。

  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热,交易量攀升。存量房买卖过程中,经常出现一房多卖,一房多抵押的情形。二手房购买人在购买房屋时,应谨慎小心,尽量多方了解房屋出卖人的情况。在涉及到房屋税收、银行按揭贷款、户口迁移等事项,必要时应到相关部门咨询。在支付金额比较大的首付款时,最好选择第三方托管,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同时选择专业性强、口碑较好的房屋中介,再签订合同。

  (作者:周崎雅 作者单位:临江林区基层法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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